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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个体人员可以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2022.09.28

2022.09.28

  •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广大个体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
  一、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本次缓缴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2022年底前未缴费的,系统自动缓缴。
  二、2023年6月末前缴纳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与2022年相同。
  三、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缓缴保费人员,需在2022年度内到其所居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可相应顺延。


  缓缴咨询电话:0437-3208888
  0437-3620000


  社保补贴咨询电话:0437-6095610


  辽源市社会保险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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